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2 10:41 字体大小:

基建处保密制度

1、为加强保密管理工作,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制度。

2全处职工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各科室由专人负责履行收到和发出文件的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减少损失。

4、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处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处内召开的任何会议,各参会人员对于重大研究事项,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7、加强微机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8、基建处网站内容发布实行预审制度,各科室所发布的网络信息所在科室负责人、分管处领导审读、处长进行审查后方可发布在处室网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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