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2 10:41 字体大小:

工程项目建设流程

步骤

内容

承办部门

备注

1

大学党委项目立项决议

大学党(校)办公室

 

2

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环评)、能源消耗评估(能评)

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咨询机构出具相关咨询报告

由学校招标确定,方案设计可委托咨询机构或单独招标

3

项目概念方案设计(这一步最好做到初步设计阶段才能达到投资估算精准)

设计单位出具

4

向教育厅申请项目立项批复

教育厅基财处

 

5

财政厅项目资金来源评审

教育厅文教卫处、财评中心

 

6

项目建议书批复(纳入省“十三五”基建规划的可不用再重新编制项目建议书)

发改委社会处

 

7

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批复

发改委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发改委社会处

 

8

项目设计招标

大学招投标/招标代理公司

 

9

项目方案审查、核面

芙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10

初步设计审查

住建厅设计处/芙蓉区住建局(3000万以下项目)

 

11

施工图设计/审查

设计院/第三方审查机构

可与1117项同时进行

12

施工图审查备案

住建厅设计处/芙蓉区住建局3000万以下项目)

13

项目建安工程造价

审计处委托造价所

14

相关规费核算及缴费

芙蓉区国土规划局、财政局

 

15

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芙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16

确定项目建安工程施工与监理单位招投标代理公司

大学招投标办

 

17

编制施工与监理单位招投标文件及论证

大学相关部门、招投标代理公司

 

18

项目工程造价财政评审

财政厅财评中心

 

19

项目招投标

住建厅招标办/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部门

 

20

中标公示及施工、监理合同谈判与签订

招标代理机构、大学相关职能部门

 

21

施工、监理合同备案

住建厅联合审批办/湘江新区行政审批中心(3000万以下项目)

 

22

相关规费核缴

住建厅联合审批办/长沙市政审批中心(3000万以下项目)

 

23

项目建安工程安全、质量监管申报

住建厅质(安)监总站直属分站/湘江新区质(安)监站

 

24

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住建厅联合审批办/长沙市行政审批中心(3000万以下项目)

 

25

下达施工开工令

基建处

 

26

项目施工与管理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地勘单位、基建处、审计处、计财处

 

27

项目建安工程款项的审批与支付

校领导、基建处、审计处、计财处

 

28

建安工程竣工与验收及移交

住建部门、消防部门、人防部门、节能环保部门、白蚁防治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地勘单位、大学相关职能单位

 

29

建安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及备案

施工单位、基建处、长沙市基建档案馆、大学档案馆、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30

建安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与决算/财评

施工单位、基建处、审计处、造价所、设计单位/财政厅财评中心

 

31

维保期(根据国家维保条例执行)

施工单位、基建处、后勤保障中心及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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