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务会议是基建处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决策,提高议事效率的制度保证。
一、处务会的组成和召集
1.会议由基建处正副处长组成,各科室负责人参加;
2.会议由处长主持或委托副处长主持;
3.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主持人可临时召集会议。
二、会议的任务和主要内容
1.学习学校党委、行政及相关重要文件,传达有关精神和指示,通报有关重大事项;
2.部署重要工作任务;
3.审议商定重要事项;
4.结合本处工作职责及目标任务,学习研究相关政策法规,协调解决业务工作,研究确定提交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会审定的议题;
5.其它有必要的重大事项。
三、会议的准备和要求
1.本着高效、快捷的原则,会前要充分准备,会上要充分发表意见;
2.会议议题由处长或副处长提出;
3.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4.处务会应精心做好记录,必要时可以编发处务会议纪要。
四、会议决策的实施和检查
做好会议决策的组织实施和跟踪检查,实行分工负责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确保各项决策的有效实施。
基 建 处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