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用电价格的通知
各院、部、处,后勤服务集团: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湘价电【2012】107号)精神,专用变压器供电的合表用户,用电价格每度提高0.016元。结合我校水电使用和收费的实际情况,依据省物价局规定对各类用电价格加收6%损耗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用电价格收费标准从2012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具体价格如下:
使用类别 | 调整前价格 | 调整后价格 | |
居民生活用电 | 0.60元/度 | 0.64元/度 | |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 | 非居民照明用电 | 0.92元/度 | 1.00元/度 |
非普工业用电 | |||
商业用电 | 1.10元/度 | 1.20元/度 |
特此通知
后勤基建处
二〇 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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